浙江省会计考试网会计基础知识点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一般来说,凡拥有独立的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收支、盈亏并编制报表的企业或单位就构成了一个会计主体。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个单位或企业中的一个特定部分;可以是单一的一个企业,也可以是几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
2.强调:
(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又称为法律主体。根据会计主体的定义可知,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不是对等的概念,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例如企业内部的某个单位)。(易考判断题)
(2)会计主体简单地说就是能够进行独立会计核算的单位,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上具有绝对的独立性,不仅要与其它会计主体分开,而且还要独立于本企业主体的所有者。也就是说,当企业与业主有经济往来时,会计应将业主当作另一个实体,做到往来账面清楚。
3.会计主体前提的主要意义:
(1)根据会计主体前提可知,会计人员只能核算和监督所在主体的经济业务,不能核算和监督其它主体的经济业务。例如:A公司的会计人员只能核算和监督A公司的经济业务,不能核算和监督B公司的经济业务。
(2)会计主体前提将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与该主体所有者及职工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例如:不能把本企业股东或者职工个人的收入作为本企业的收入核算;
(3)该假设前提将该主体的经济活动与其它单位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从而界定了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信息的空间范围,同时说明某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仅与该会计主体的整体活动和成果有关。例如:购买一批原材料,只需要在本企业账中反映原材料增加就可以了,不必反映卖方企业的库存商品减少。卖方企业的库存商品减少在卖方企业的账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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