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服务满意度,适应房地产交易税收“一体化”管理及“多证联办”工作需要,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对房地产交易税收征收职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房地产交易税收征收职能调整和办公地点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区房地产交易税收征收职能和办公地点
鹿城、瓯海、龙湾、开发区税务分局按属地原则,负责对辖区内增量房(商品房)承受、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环节所涉及的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实行集中征收管理,同时负责辖区内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具体办公地点如下:
辖区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鹿城区 |
鹿城区府东路561号市住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大楼一楼 |
88899601 |
瓯海区 |
瓯海区洲洋路2号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 |
85772211 |
龙湾区 |
龙湾区机场大道1659号龙湾区房管大楼二楼 |
86355180
|
开发区 |
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一楼行政审批中心 |
86998832 |
二、施行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以上调整事项自2014年6月16日起施行。
(二)原契耕两税征收服务中心(人民东路63号银河大厦A座东首)2014年6月16日起停止办公。
(三)此次征管范围和办公地点的调整请各位纳税人相互告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微信扫一扫加入网校公众号,①免费获得“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信息提示;②免费获取会计考试题库、会计高清视频教程、实务操作课程等资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指“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及税务师”等会计考试)
郑重申明:“浙江财会网”是浙江会计考试官方培训网校~网校唯一指定网址:www.zckw.net('zCKW'域名是“浙财会网”的拼音首字母),其它非此域名的,都不是本网校官方网址,请广大考生注意识别!
网校★★高通过率,良好的口碑~~只要您有信心掌握我们网校的学习资料,我们就有信心保证您可以顺利通过我们的浙江会计考试,取得您梦昧以求的会计上岗证!因为这就是我们信心的保证:往年顺利通过浙江会计考试的学员考生QQ真实聊天记录(点击此查看)(绝对真实记录,绝无虚假)
相关财会信息
网友跟帖 跟帖共0条 查看网站评论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