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注意事项学习
会计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二)交接程序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交接申请; (2)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 (3)移交点收; (4)专人负责监交;(5)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移交人员对其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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