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会计网汇总近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考试重点知识二
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 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4、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权责发生制性原则;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8 个原则)可比性原则(可比+一贯)、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客观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性原则、谨慎性原则
5、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8、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9、设置会计机构需要考虑的因素(1)单位的规模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要求
10、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11、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12、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 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 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13、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14、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 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 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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