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参加2015年会计知识竞赛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参赛人员:
8月份,我局组织了财政部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宁波赛区活动和宁波市管理会计知识竞赛活动,目前两项竞赛活动的成绩都已经公布。按照活动方案规定:“参加竞赛的会计人员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15年度会计继续教育24学分(学时)或抵补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24学分(学时):(1)参加两项竞赛且成绩均达到80分及以上的;(2)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中获奖的;(3)宁波市管理会计知识竞赛中获奖的。”由于财政部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专业性很强,参赛人员的成绩普遍偏低。为了鼓励我市会计人员参加会计知识竞赛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原活动方案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确认条款调整如下:
1.参加竞赛的会计人员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15年度会计继续教育24学分(学时)或抵补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24学分(学时)。如已完成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顺延抵2016年度会计继续教育24学分(学时):(1)同时参加两项竞赛,宁波市管理会计知识竞赛成绩80分及以上且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2)在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中获奖的;(3)在宁波市管理会计知识竞赛中获奖的。
2.对符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条件的会计人员,我们将在12月上旬统一办理确认手续,12月中旬起会计人员个人可在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查询”中查询本人的继续教育完成信息。为了避免因在全国竞赛注册时填写个人信息错误而导致无法确认继续教育情况,请会计人员自行打印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成绩以备核查。财政部将在11月8日关闭成绩查询系统,请参赛人员务必在11月8日前完成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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